≈≈新黄浦60063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13.04.27) (一)限售股份上市时间 (二)股权分置 1) 方案简介: ━━━━━━━━━━┯━━━━━━━━━━━━━━━━━━━━━━━━━ 对价方案 │每10股获得3股 ──────────┼───────────────────────── 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 56116.4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 56116.4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 17015.22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 22119.78 限售流通股(万股) │ 33996.62 │ │ ━━━━━━━━━━┷━━━━━━┷━━━━━━━━━━┷━━━━━━━ 2)股改进程提示: ━━━━━━━━━━━┯━━━━━━━━━━━━━━━━━━━━━━━━ 项目 │ 日期 ───────────┼──────────────────────── 方案公布日 │2006-03-27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6-04-14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6-04-14至2006-04-20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04-20至2006-04-24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6-04-24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3-27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4-06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6-04-17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6-05-11 ━━━━━━━━━━━┷━━━━━━━━━━━━━━━━━━━━━━━━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 |上海康桥半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99.76| 赞成 | |郑琼如 | 66.94| 赞成 | |海南腾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62.72| 赞成 | |李文花 | 61.17| 赞成 | |翁楚娟 | 45.48| 赞成 | |中国农业银行-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开放式| 42.43| 赞成 | |证券投资基金 | | | |王俊杰 | 40.00| 赞成 | |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 37.60| 赞成 |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6.11| 赞成 | |上海远卫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30.70| 赞成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 |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占总股本|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 |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 | 10200.00| 18.18| 7565.34| 13.48|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9562.16| 17.04| 7092.26| 12.64| |理委员会 | | | | |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 19339.02| 34.46| 19339.02| 34.46| └─────────────┴─────┴────┴─────┴────┘ 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无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持股比例(%):34.46 (3)方案详细说明 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公司 10200万股国有股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可获得3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 股东共需支付51045652股股份的对价总额。其他发起人法人股股东上海海浦中心房地 产有限公司等应支付的8769705股股份由新华闻及黄浦区国资委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 承担。根据上述对价安排,新华闻需支付26,346,591股对价股份,黄浦区国资委需支 付24,699,061股对价股份。[原方案:每10股获得2.5股] (4)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一)承诺事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外, 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新华闻及黄浦区国资委承诺:同意按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的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 2、新华闻及黄浦区国资委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其所持新黄 浦股份设置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 3、新华闻承诺:新华闻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 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黄浦区国资委承诺:黄浦区国资委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另外,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新黄浦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