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601218≈≈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3) ──────────────────────────────────── 最新提示:1)12月03日(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详见后) 分红扩股:1)2024年中期以总股本9701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1元 ;股权登记日:20 24-10-14;除权除息日:2024-10-15;红利发放日:2024-10-15; 2)2023年末期以总股本97013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 ;股权登记日:2024- 05-06;除权除息日:2024-05-07;红利发放日:2024-05-07; ●24-09-30 净利润:3632.73万 同比增:-61.21% 营业收入:9.03亿 同比增:-7.54% ────────┬────┬────┬────┬────┬─────── 主要指标(元) │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0372│ 0.0343│ 0.0127│ 0.1355│ 0.0967 每股净资产 │ 2.9070│ 2.9042│ 2.9818│ 2.9692│ 2.928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5765│ 0.5765│ 0.5765│ 0.5765│ 0.576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986│ 1.1958│ 1.2733│ 1.2607│ 1.224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800│ 1.2000│ 0.4244│ 4.6000│ 3.2800 ────────┼────┼────┼────┼────┼─────── 按最新总股本计算│24-09-30│24-06-30│24-03-31│23-12-31│23-09-30 每股收益 │ 0.0372│ 0.0343│ 0.0126│ 0.1344│ 0.0958 每股净资产 │ 2.9070│ 2.9042│ 2.9818│ 2.9692│ 2.9283 每股资本公积金 │ 0.5765│ 0.5765│ 0.5765│ 0.5765│ 0.5769 每股未分配利润 │ 1.1986│ 1.1958│ 1.2733│ 1.2607│ 1.2249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789│ 1.1819│ 0.4235│ 4.5256│ 3.2728 ────────┴────┴─┬──┴────┴───┬┴─────── A 股简称:吉鑫科技 代码:601218 │总股本(万):97709.59 │法人:朱陶芸 上市日期:2011-05-06 发行价:22.50│A 股 (万):97600.32 │总经理: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A股(万):109.27│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话:86-510-86157378 董秘:朱陶芸│主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的轮毂、底座、轴等铸 │件产品。 ───────────────┴──────────────────── 公司近五年每股收益(单位:元) <仅供参考,据此操作盈亏与本公司无涉.> ─────────┬─────┬─────┬─────┬──────── 年 度 │ 年 度│ 三 季│ 中 期│ 一 季 ─────────┼─────┼─────┼─────┼──────── 2024年 │ --│ 0.0372│ 0.0343│ 0.0127 ─────────┼─────┼─────┼─────┼──────── 2023年 │ 0.1355│ 0.0967│ 0.0552│ 0.0105 ─────────┼─────┼─────┼─────┼──────── 2022年 │ 0.1602│ 0.0989│ 0.0712│ 0.0260 ─────────┼─────┼─────┼─────┼──────── 2021年 │ 0.2142│ 0.1355│ 0.0846│ 0.0269 ─────────┼─────┼─────┼─────┼──────── 2020年 │ 0.2397│ 0.1745│ 0.1070│ 0.0223 ─────────┴─────┴─────┴─────┴──────── [2024-12-03](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持有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14,8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9%;包士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155,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4%。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 119,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48%,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0%。 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0%;其持有公司股份合计质押 155,2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1.87%。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剩余被质押股份 119,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2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0%。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的通知,获悉包士金先生 将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 3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包士金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36,0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7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8%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 持股数量 214,849,388 股 持股比例 21.9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19,2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5.4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20% 本次包士金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后,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包士 金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累 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前累计质 质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股) 计质押数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量(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股) (股) (股) (股) 包士金 214,849,388 21.99% 155,200,000 119,200,000 55.48% 12.20% 0 0 0 0 包振华 1,100,000 0.1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5,949,388 22.10% 155,200,000 119,200,000 55.20% 12.20% 0 0 0 0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2024-11-29](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4,8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9%。包士金先生本次质 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52,8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8%,占公司 总股本的 5.40%。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55,2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1.87%,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8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控股股 股数 为限 补充 日 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山东省国 包士金 是 52,800,000 否 否 2024/11/27 2026/12/31 际信托股 24.58% 5.40% 偿还 份有限公 债务 司 合计 - 52,800,000 - - - - - 24.58% 5.40% - 2、本次质押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包士金 214,849,388 21.99% 102,400,000 155,200,000 72.24% 15.88% 0 0 0 0 包振华 1,100,000 0.1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5,949,388 22.10% 102,400,000 155,200,000 71.87% 15.88%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 54,6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2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5.59%,对应融资余 额为 6,000 万元(其中 4,000 万元实际已还款,但还未办理相应解除质押手续);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 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6,5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90%,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3.74%,对应融资余额为 4,000 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而且股份质押比例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2024-11-16](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4,84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9%。包士金先生本次质 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36,5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9%,占公司 总股本的 3.74%。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振华先生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4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7.42%,占公司 总股本的 10.4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名称 控股股 股数 为限 补充 日 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包士金 是 36,500,000 否 否 2024/11/22 2025/11/21 中原信托 16.99% 3.74% 偿还 有限公司 债务 合计 - 36,500,000 - - - - - 16.99% 3.74% - 2、本次质押股份均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前累计质 累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押数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包士金 214,849,388 21.99% 65,000,000 102,400,000 47.66% 10.48% 0 0 0 0 包振华 1,100,000 0.1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215,949,388 22.10% 65,000,000 102,400,000 47.42% 10.48% 0 0 0 0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而且股份质押 比例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将采取包括但 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实质性因素。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 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 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2024-11-15](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公司 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2,962,2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2.81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陶芸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长朱陶芸女士,董事包振华先生, 董事、经理张燕民先生,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以网 络视频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副经理朱旺杰先生以网络 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1,274,415 99.3444 773,121 0.3471 687,100 0.3085 2、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2,434,560 99.7633 374,721 0.1681 153,000 0.0686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21,876,560 99.5130 384,921 0.1726 700,800 0.314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关 于 终 止 实 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1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5,325,027 78.4795 773,121 11.3941 687,100 10.1264 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回 2 购专用证券账户剩 6,257,527 92.2225 374,721 5.5226 153,000 2.2549 余股份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 3 本暨修订<公司章 5,699,527 83.9988 384,921 5.6729 700,800 10.3283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提案 1 参加会 议的关联股东杨扬所持股份 227,645 股已回避表决;提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 由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由参加会议 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包诗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4-10-30](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 年 10 月 29 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等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对 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92,696 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77,095,932 元变更为 976,003,236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77,095,932 股变更为 976,003,236 股。 由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 3 年期限即将届满,给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6,969,724 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76,003,236 元变更为 969,033,512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76,003,236 股变更为 969,033,512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 2、申报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 45 天内(8:00-11:0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2024-10-30](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 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1218 吉鑫科技 2024/1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 16:00 4、登记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朱陶芸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联系传真:0510-8615737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 邮政编码:214422 其他说明: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1 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10-30](601218)吉鑫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372元 每股净资产: 2.907044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营业总收入: 9.0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32.73万元 [2024-10-09](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1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4/10/14 - 2024/10/15 2024/10/1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18 日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 6,969,72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本总数为 977,095,93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969,724 股后的股本 970,126,20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701,262.08 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70,126,208×0.01)÷977,095,932≈0.01 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1+0)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4/10/14 - 2024/10/15 2024/10/1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由本公司自行发放红利的股东之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包士金、包振华所持公司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01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09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为“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0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09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集中区那巷路 8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2024-09-21](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至 9 月 27 日(星期五)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ixin@sinojit.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发布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00- 11: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朱陶芸女士 董事、总经理:张燕民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杨扬女士 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至 9 月 27 日(星期五)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jixin@sinojit.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157378 邮箱:jixin@sinojit.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2024-09-19](601218)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 8 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33,241,5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3.87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朱陶芸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其中董事长朱陶芸女士,董事、经理张燕民 先生,独立董事王世璋先生、陈莹女士、陆文龙先生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以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2,573,538 99.7136 497,423 0.2133 170,600 0.0731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231,947,438 99.4452 1,065,323 0.4567 228,800 0.0981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214,849,38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通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17,724,150 96.3679 497,423 2.7045 170,600 0.9276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 4,476,345 87.0145 497,423 9.6693 170,600 3.3162 以下普通股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 13,247,80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 2024 1 年半年度利 16,168,860 96.0324 497,423 2.9544 170,600 1.0132 润分配预案》 《关于补选 2 第六届董事 15,542,760 92.3138 1,065,323 6.3273 228,800 1.3589 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提案 1 为特别 决议事项,已由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提案 均由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杨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