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5) [2024-12-05] (601519)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减持 公司股份、湘财股份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减 少、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湘财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新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 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1,550,000 股,其发行的可交 换公司债券“22 湘 01EB”和“22 湘 02EB”已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和 2023 年 3 月 23 日进入换股期,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换股 31,344,081 股。此外,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湘财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集团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53135%,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名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义务人 1 地址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 7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 史建明 人 注册资本 285914.8411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4 年 3 月 25 日 统一社会 912301991280348834 信用代码 权益变动 2023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股) (%) 集中竞价 2023 年 8 月 10 人民币普 1,550,000 -0.07675 减持 日 通股 权益变动 被动增加 2024 年 6 月 14 - - 0.10957 明细 日 可交债换 2024 年 10 月 8 人民币普 股 日-2024 年 12 通股 31,344,081 -1.56418 月 3 日 合计 32,894,081 -1.53137 名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1201 室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 黄伟 信息披露 人 义务人 2 注册资本 34757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4 年 11 月 30 日 统一社会 91330000142928410C 信用代码 权益变动 2023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 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权益变动 (股) (%) 明细 被动增加 2024 年 6 月 14 - - 0.00002 日 备注: 1、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湘财股份持有公司 253,653,008 股无 限售流通股份,其中 202,207,838 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湘财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集团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例(%) (%) 持有股份 286,547,089 14.18955 253,653,008 12.65818 湘财 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286,547,089 14.18955 253,653,008 12.65818 件股份 持有股份 50,000 0.00248 50,000 0.00250 新湖 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 50,000 0.00248 50,000 0.0025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86,597,089 14.19203 253,703,008 12.6606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286,597,089 14.19203 253,703,008 12.66068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湘财股份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22 湘 01EB”和“22 湘 02EB”仍在换股期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换股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2024-12-04] (601519)大智慧: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4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825.9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 降 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15.78 万元, 较 去年同期下降 186.97%。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825.9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15.78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 186.97%。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2024-12-03] (601519)大智慧: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9,66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8% 累计已回购金额 57,247,51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0 元/股~8.88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 年 11 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购买的最高价为 8.23 元/股、最低价为8.0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360,43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6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48%,购买的最高价为 8.88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7,247,51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2024-11-09] (601519)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4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1,489,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 量 42,500,000 股,本次解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233,551,919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82.97%,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1.6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本次解质股份(股) 42,5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5.1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2% 解质时间 2024 年 11 月 7 日 持股数量(股) 281,489,614 持股比例 14.0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33,551,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2.9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6%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无后续再质押计划。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持股数量(股) 281,489,614 持股比例 14.05% 本次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276,051,919 本次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233,551,919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2.9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6%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股) 0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0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2024-11-02] (601519)大智慧: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88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4% 累计已回购金额 50,887,07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0 元/股~8.88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 年 10 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8.88 元/股、最低价为8.8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818,4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8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44%,购买的最高价为 8.88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0,887,07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 日 [2024-10-29] (601519)大智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24-10-29] (601519)大智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24-10-29] (601519)大智慧: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长虹先生与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亿价值成 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亿 1 号基金”,)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张长虹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200,000 股无限售 流通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嘉亿 1 号基金,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00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张长虹先生与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长虹先生拟将持有的公司 100,2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嘉亿 1 号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3%,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 名称 张长虹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时间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变动比例(%) 减持 2023 年 4 月至 8 月 人民币普 39,568,200 -1.9590 通股 权益变 被动稀释 2017 年 6 月至今 人民币普 - -0.3016 动明细 通股 股权转让 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人民币普 100,200,000 -5.0003 通股 合计 139,768,200 -7.2609 名称 嘉亿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受让方 币种 人民币 管理类型 受托管理 成立时间 2020 年 11 月 11 日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2502 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时间 股份种类 增持股数(股) 变动比例(%) 动明细 股权转让 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人民币普 100,200,000 5.0003 通股 备注: 2023 年张长虹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496,20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72,000 股,详情请参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导致公司股本增加,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张长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亿 1 号基金拥 有公司权益的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持有股份 704,792,657 35.4577 565,024,457 28.1967 张长 虹 其中:无限售条件 704,792,657 35.4577 565,024,457 28.1967 股份 持有股份 85,025,402 4.2776 85,025,402 4.2431 张婷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85,025,402 4.2776 85,025,402 4.2431 持有股份 51,238,600 2.5778 51,238,600 2.5570 张志宏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51,238,600 2.5778 51,238,600 2.5570 持有股份 841,056,659 42.3131 701,288,459 34.996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841,056,659 42.3131 701,288,459 34.9968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持有股份 0 0 100,200,000 5.0003 嘉亿 1 号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 0 0 100,200,000 5.0003 股份 备注: 1、2017 年 6 月 9 日张长虹先生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相关协议转让完成后, 张长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04,792,65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5.457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长虹持有公司 665,224,457 股无限售流 通股份,其中 50,0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 受限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 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4、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亿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张长虹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协议外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主体 甲方(转让方):张长虹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亿价值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转让标的 经协商,甲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2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03%。 3、转让价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的标的股份收盘价的 90%,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7.36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737,472,000.00 元(大写:柒亿叁仟柒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 4、先决条件 (1)本协议经各方依法签署并生效,甲方在规定的信息披露时限内进行披露;(2)各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目标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且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文件;(3)各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如涉及)提交符合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 申请文件,且标的股份过户已经登记至乙方名下;(4)交易相关方均应当尽力促使以上每一先决条件尽早实现。 5、支付方式 自本公告 4(1)所述信息披露之日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 账户支付 5,000 万元人民币。 自本公告 4(2)所述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 5 日内,乙 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35%即 25,811.52 万元人民币。 自股份过户日起 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42,935.68 万元。 6、税费 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各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除各项税费外,就本次股份转让及准备、订立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涉及),亦由双方各自承担。 7、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各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上海浦东】人民法院裁决。除各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各方仍应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应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和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违约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 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2)如乙方迟延付款的,应向甲方承担迟延金额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如在上述约定的第一笔款项或第二笔款项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3)除因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方证监局)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各级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对此次交易产生延迟外,甲方承诺及时推进标的股份的过户和交割手续。甲方承诺自收到乙方上述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后及时向交易所提交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取得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函并收到乙方上述约定的第二笔款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若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股份过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的,则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之后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协议下股份转让价款总额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如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过户的,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4)各方中任何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向违约方解除本协议。如甲方根本性违约的,甲方已经收到的股份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解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在上述约定的第一笔款项或第二笔款项支付时出现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从上述约定的应付之日起至解除通知日计算),如乙方在上述约定的第三笔款项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乙方除应向承担迟延金额 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外 [2024-10-25] (601519)大智慧: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4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至 11 月 14 日(星 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gw.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前 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下午 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陈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方国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至 11 月 14 日(星 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gw.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络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20219261 邮箱:IR@gw.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2024-10-25] (601519)大智慧: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元 每股净资产: 0.71737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6% 营业总收入: 5.18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1亿元 [2024-10-09] (601519)大智慧: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8,45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42% 累计已回购金额 47,068,673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0 元/股~5.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 年 9 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5.6846 元/股、最低价为 5.5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100,07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42%,购买的最高价为 5.80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7,068,67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2024-09-28] (601519)大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4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长虹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5,224,45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2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17,320,000 股;本次解 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50,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 量比例为 7.5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50%。 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婷、 张志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1,488,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本次部分股份解质押 后,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50,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6.24%,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的通知,张长虹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张长虹 本次解质股份(股) 17,32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6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6% 解质时间 2024 年 9 月 26 日 持股数量(股) 665,224,457 持股比例 33.2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50,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0%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无后续再质押计划。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婷女士、张志宏先生的股份质押情况汇总如下: 股东名称 张长虹 张婷 张志宏 合计 持股数量(股) 665,224,457 85,025,402 51,238,600 801,488,459 持股比例 33.20% 4.24% 2.56% 40.00% 本次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67,320,000 0 0 67,320,000 本次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50,000,000 0 0 5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52% 0 0 6.2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0% 0 0 2.50% 已质押股份中限 0 0 0 0 已质押股份情 售股份数量(股) 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 0 0 0 0 结股份(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 0 0 0 0 未质押股份情 售股份数量(股) 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 0 0 0 0 结股份数量(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4-09-21] (601519)大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4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长虹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5,224,45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3.2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18,600,000 股;本次解 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67,320,000 股,占其持股数 量比例为 10.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6%。 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婷、 张志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1,488,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本次部分股份解质押 后,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67,32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8.40%,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的通知,张长虹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张长虹 本次解质股份(股) 18,6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8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3% 解质时间 2024 年 9 月 19 日 持股数量(股) 665,224,457 持股比例 33.2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67,32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1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6%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无后续再质押计划。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婷女士、张志宏先生的股份质押情况汇总如下: 股东名称 张长虹 张婷 张志宏 合计 持股数量(股) 665,224,457 85,025,402 51,238,600 801,488,459 持股比例 33.20% 4.24% 2.56% 40.00% 本次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85,920,000 0 0 85,920,000 本次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67,320,000 0 0 67,32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12% 0 0 8.4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6% 0 0 3.36% 已质押股份中限 0 0 0 0 已质押股份情 售股份数量(股) 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 0 0 0 0 结股份(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 0 0 0 0 未质押股份情 售股份数量(股) 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 0 0 0 0 结股份数量(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2024-09-19] (601519)大智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4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长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5,224,45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3.20%;本次质押股份数量 50,000,000 股,本次质押后,张 长虹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85,92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 例为 12.9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29%。 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婷、 张志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1,488,4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0%,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后, 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5,92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72%,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张长虹 是否为控股股东 是 本次质押股数 50,000,000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补充质押 否 质押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13 日 质押到期日 2025 年 9 月 11 日 质权人 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5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0%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个人资金需要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婷、张志宏的累 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张长虹 张婷 张志宏 合计 持股数量(股) 665,224,457 85,025,402 51,238,600 801,488,459 持股比例 33.20% 4.24% 2.56% 40.00%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35,920,000 0 0 35,920,000 (股)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85,920,000 0 0 85,9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2.92% 0 0 10.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29% 0 0 4.29% 已质 已质押股份中限 0 0 0 0 押股 售股份数量(股) 份情 已质押股份中冻 0 0 0 0 况 结股份(股) 未质 未质押股份中限 0 0 0 0 押股 售股份数量(股) 份情 未质押股份中冻 0 0 0 0 况 结股份数量(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2024-09-11] (601519)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997,0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2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58,980,000 股,再质押 股份数量 58,980,000 股,本次再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 量 276,051,919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96.86%,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13.7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和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本次解质股份(股) 58,98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6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4% 解质时间 2024 年 9 月 9 日 持股数量(股) 284,997,089 持股比例 14.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17,071,91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6.1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3%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用于在银行办理质押业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是否为控股股东 否 本次质押股数 58,980,000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补充质押 否 质押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9 日 质押到期日 2025 年 9 月 6 日 质权人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6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4%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生产经营 三、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持股数量(股) 284,997,089 持股比例 14.22%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217,071,919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276,051,919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6.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8%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股) 0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0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2024-09-03] (601519)大智慧: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6,294,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1% 累计已回购金额 34,968,594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0 元/股~5.8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 年 8 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购买的最高价为 5.80 元/股、最低价为 5.4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4,408,42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29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31%,购买的最高价为 5.80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4,968,5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2024-08-15] (601519)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997,0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2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4,770,000 股,再质押股 份数量 31,929,830 股;本次再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276,051,919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96.86%,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3.7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和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本次解质股份(股) 4,77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 解质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 持股数量(股) 284,997,089 持股比例 14.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44,122,0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6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18%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用于在银行办理质押业务。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是否为控股股东 否 本次质押股数 31,929,830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补充质押 否 质押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13 日 质押到期日 2028 年 1 月 26 日 质权人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1.2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生产经营 三、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四、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持股数量(股) 284,997,089 持股比例 14.22%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244,122,089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276,051,919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6.8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8%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股) 0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0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2024-08-10] (601519)大智慧: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 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至 9 月 4 日(星期 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 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gw.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 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 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 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志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陈志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方国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 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至 9 月 4 日(星期 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R@gw.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络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20219261 邮箱:IR@gw.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2024-08-10] (601519)大智慧: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69元 每股净资产: 0.769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8% 营业总收入: 3.3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38亿元 [2024-08-02] (601519)大智慧: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70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8% 累计已回购金额 20,560,17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20 元/股~5.7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 年 7 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购买的最高价为 5.67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6,930,80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18%,购买的最高价为 5.76 元/股、最低价为 5.20 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0,560,17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 日 [2024-07-25] (601519)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997,0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22%;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 6,000,000 股;本次补充 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248,892,089 股,占其持股数 量比例为 87.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42%。 前期,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用于保障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1、临 2022-049)。 近日,公司接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对上述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是否为控股股东 否 本次质押股数 6,000,000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补充质押 是 质押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23 日 质押到期日 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终止 受托管理人 红塔证券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11%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0%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持股数量(股) 284,997,089 持股比例 14.22%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242,892,089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248,892,089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7.3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42%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股) 0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0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2024-07-10] (601519)大智慧: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0.00 万元到 -15,00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00.00 万元到-14,500.00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00.00 万元到-15,000.00 万元,将出现亏损。 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500.00 万元到-14,500.00 万元。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8,568.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28,295.4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05.50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41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本期较上年同期部分业务收入有所下滑;为拓展新业务,本期较上年同期研发投入及人员成本有所增长,新业务形成的收入尚不足以覆盖新增成本。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公司上年同期将张长虹需向公司支付的 335,496,631.49 元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导致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大,扣除该因素影响,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本期无此项收入。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测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2024-07-02] (601519)大智慧: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股份回购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累计已回购股数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640,000 股 累计已回购金额 0.03%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629,364.00 元 5.52 元/股~5.7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 披露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2024 年 6 月,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购买的最高价为 5.76 元/股、最低价为 5.5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629,364.00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 年 6 月 27 日为公司首次回购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的累计回购进展情况与上述相同。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2024-06-28] (601519)大智慧: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1.5 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80,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1,607,094.0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72 元/股~5.7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65 元/股 (含),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切实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工作,公司积极开展首次回购。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03,865,600 股的比例为 0.01%,购买的最高价为 5.76 元/股、最低价为 5.72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607,094.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2024-06-26] (601519)大智慧: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 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 楼萧邦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07,734,3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289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投票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007,729,557 99.9995 4,786 0.0005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07,720,757 99.9986 12,986 0.0013 600 0.000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比例(%) 号 关于以集中竞价 1 交易方式回购股 6,209,411 99.9230 4,786 0.0770 0 0.0000 份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续聘会计师 6,200,611 99.7814 12,986 0.2090 600 0.0096 事务所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 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程思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2024-06-26] (601519)大智慧:关于回购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3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 亿元-1.5 亿元进行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上限为 9.65 元/股(含),预计本次股份回购数量不少于 10,362,695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 申 报 时 间 : 2024 年 6 月 26 日 起 45 天 内 9:00-12:0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岳倩雯 4、联系电话:021-20219261 5、邮箱:IR@gw.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2024-06-22] (601519)大智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编号:临 2024-027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997,0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22%;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 13,500,000 股;本次补充 质押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242,892,089 股,占其持股数 量比例为 85.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12%。 前期,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用于保障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1、临 2022-049)。 近日,公司接到湘财股份的通知,湘财股份对上述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是否为控股股东 否 本次质押股数 13,500,000 股 是否为限售股 否 是否补充质押 是 质押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质押到期日 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终止 受托管理人 红塔证券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7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 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做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相关股份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湘财股份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湘财股份 持股数量(股) 284,997,089 持股比例 14.22%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229,392,089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242,892,089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2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12%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股) 0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0 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0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2024-06-20] (601519)大智慧: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1)。公 司拟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 日(即 2024 年 6 月 18 日)登记在册的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 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张长虹 665,224,457 33.20 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147,785,000 7.37 3 张婷 85,025,402 4.2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4 81,812,089 4.08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5 55,400,000 2.76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6 张志宏 51,238,600 2.56 7 阎伟 11,065,900 0.5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657,533 0.48 9 陈刚 6,700,000 0.33 10 刘亚军 5,010,000 0.2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张长虹 665,224,457 33.20 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147,785,000 7.37 3 张婷 85,025,402 4.2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4 81,812,089 4.08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5 55,400,000 2.76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6 张志宏 51,238,600 2.56 7 阎伟 11,065,900 0.5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657,533 0.48 9 陈刚 6,700,000 0.33 10 刘亚军 5,010,000 0.25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2024-06-13] (601519)大智慧: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 2024-02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4-02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6 月 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张长虹 665,224,457 32.94 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147,785,000 7.32 3 张婷 85,025,402 4.2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4 81,812,089 4.05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55,400,000 2.74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6 张志宏 51,238,600 2.54 7 阎伟 11,065,900 0.5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891,108 0.39 9 陈刚 7,068,200 0.35 10 刘亚军 5,010,000 0.2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张长虹 665,224,457 32.94 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147,785,000 7.32 3 张婷 85,025,402 4.2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4 81,812,089 4.05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 5 55,400,000 2.74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6 张志宏 51,238,600 2.54 7 阎伟 11,065,900 0.5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891,108 0.39 9 陈刚 7,068,200 0.35 10 刘亚军 5,010,000 0.25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2024-06-12] (601519)大智慧: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公司有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业绩考核 未达标,公司拟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557,2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5,557,200 股 15,557,200 股 2024 年 6 月 14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有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557,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0)。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2),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截止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应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5,557,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557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557,2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证券账户号:B885021123),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 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57,200 -15,557,20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3,865,600 0 2,003,865,600 总计 2,019,422,800 -15,557,200 2,003,865,6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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