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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周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
  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营成果、公司战略、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16:30 参加“2024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
会”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
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周三)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曹清先生,独立董事王文西先生,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丁建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以及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
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电子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2024-10-31] (601968)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4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认真审阅财务负责人丁建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丁建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丁建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宝钢包装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宝钢包装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高级副总裁 2024-2026 年岗位聘书、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2024 年 8 月,公司聘任丁建成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根据公司任期制契约
化管理方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高级副总裁 2024-2026 年岗位聘书、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更新宝钢包装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规范水平,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更新《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更新宝钢包装基本管理制度清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制度文件体系,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更新宝钢包装基本管理制度清单。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总裁领导下的经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兼顾效率、管控和风险控制,有效贯彻、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总裁工作细
则》;为完善公司决策机制,确保总裁依法高效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及其他有关规定,修订《总裁办公会会议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修订《合规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及其延续分支法律事务管理,完善依法治企的法律保障监督机制,防范法律风险,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修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简历
  丁建成先生,出生于 1975 年 8 月,中国国籍,硕士学位,英国特许注册会
计师(ACCA)。曾任宝钢股份战略管理部主任管理师,宝钢股份财务部主任管理师、首席管理师,宝钢集团经营财务部效率评价高级经理,宝信软件投资发展总监,宝钢股份财务部资产管理高级经理,宝美公司财务总监,兼任 TWB 公司宝钢方代表,宝钢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等职务。丁建成先生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丁建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4-10-31] (601968)宝钢包装: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4元
    每股净资产: 3.34425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
    营业总收入: 61.6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57亿元

[2024-10-15] (601968)宝钢包装: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256,4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比例(%)              63.132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其中 1 名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
  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其他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05,325,614 99.8682  533,500  0.0755  397,300  0.056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变更会计  29,31 96.9225  533,5  1.7639  397,3  1.3136
      师事务所的议  4,565            00            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璊媛、蒋雨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2024-09-28] (601968)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经理层成员业绩评价及薪酬结算确认的议案》。
  董事曹清先生、朱未来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评价准确反映出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有利于调动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在经理层成员业绩评价过程中严格按照《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绩评价及薪酬结果确认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4 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投资计划中期调整。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2024-09-28]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
  公告已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68      宝钢包装          2024/10/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书面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16:30 前
  2、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3、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邮编:200949
  电话:021-56766307
  传真:021-56766338
  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二)参会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9-23] (601968)宝钢包装: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42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9/26          -          2024/9/27      2024/9/2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 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上半年派发现金红利拟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宝钢包装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133,039,174 股,扣除宝钢包装回购专用账户中 14,346,524 股,实际以 1,118,692,65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985,091.3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18,692,650 股×0.042 元/股)÷1,133,039,174≈0.041 元/股。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1)÷(1+0)=(前收盘价格-0.041)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9/26          -          2024/9/27      2024/9/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2 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 10%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78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378 元。如 QFII 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
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378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每股人民币 0.042 元。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

[2024-09-19]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至 9 月 25 日(星期三)16:00 前登录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
  (ir601968@baosteel.com)的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发
布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16:30 举
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30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曹清先生,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丁建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以及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至 9 月 25 日(星期三)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的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电子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2024-08-31] (601968)宝钢包装: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的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2024-08-31] (601968)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建厦门智能化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建厦门智能化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最新管理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为有效支撑公司战略目标实现,进一步完善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收入分配调控机制,健全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的联动机制,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为扎实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组织绩效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工资总额 2023 年度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预算情况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预算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2024-08-31]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 2024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
            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html/143790.shtml)或关注微信
  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会议召开方式:全景路演网络互动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经营成果、公司战略、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00-16:30 参加“2024 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
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html/143790.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
    (三)会议召开方式:全景路演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曹清先生,独立董事王文西先生,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丁建成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以及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全景路演
(https://rs.p5w.net/html/143790.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电子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全 景 路 演
(https://rs.p5w.net/html/143790.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2024-08-31] (601968)宝钢包装: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3.286875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
    营业总收入: 40.0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339.06万元

[2024-08-27] (601968)宝钢包装: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5,796,1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比例(%)              69.34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2 人,其中 1 名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董事
  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其他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关 于 选 举 朱  774,341,627      99.8125 是
              未 来 为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关于选举朱未  24,48 94.3918
      来为第七届董  0,673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常继超、李璊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10]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1)人
 1.01    关于选举朱未来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
  相 关 公 告 已 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
  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968      宝钢包装          2024/8/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书面登记确认: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16:30 前
  2、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3、登记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采用书面回复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
  邮编:200949
  电话:021-56766307
  传真:021-56766338
  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二)参会注意事项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8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朱未来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2024-08-10] (601968)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朱未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聘任丁建成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认真审阅高级管理人员丁建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丁建成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宝钢包装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简历
  丁建成先生,出生于 1975 年 8 月,中国国籍,硕士学位,英国特许注册会
计师(ACCA)。曾任宝钢股份战略管理部主任管理师,宝钢股份财务部主任管理师、首席管理师,宝钢集团经营财务部效率评价高级经理,宝信软件投资发展总监,宝钢股份财务部资产管理高级经理,宝美公司财务总监,兼任 TWB 公司宝钢方代表,宝钢日铁汽车板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等职务。丁建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4-08-10] (601968)宝钢包装: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2024-07-17]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5 年 1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7.5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434.6524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662%
 实际回购金额              6,997.344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49 元/股~5.40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66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6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
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3 月 6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A 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 1,434.65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62%,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5.40 元/股、最低价格为4.4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73,449.1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00          0          0.00
 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3,039,174    100%    1,133,039,174    100%
 份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0          0.00      14,346,524    1.27%
        账户
    股份总数      1,133,039,174    100%    1,133,039,174    1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1,434.6524 万股将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全部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2024-07-03]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5 年 1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216.4924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737%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997.8416 万元
               4.71 元/股~5.4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6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792.232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0.6992%,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02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72.196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216.492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1.07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40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1 元/股,使用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997.841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 日

[2024-06-28] (601968)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越南顺化宝钢制罐隆安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越南顺化宝钢制罐隆安新建智能化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通过完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包装”)对越南宝钢制罐(顺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顺化制罐”)增资 4,420 万美元。即公司对完美包装进行等额增资 4,420 万美元,完美包装再对越南顺化制罐进行等额增资 4,420 万美元。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4 年度业务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业务授信额度。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4-2026 年任期制和契约化实施方案的议案》。
  董事曹清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了更好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潜力和活力,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 2024-2026 年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2024-06-27]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达到总股本 1%
              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5 年 1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1,169.7224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324%
 累计已回购金额              5,775.513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71 元/股~5.4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 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69.722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1.0324%,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65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40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5.513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06-05]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7.66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7.56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6 月 13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
币 0.098 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7.66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56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
权 益 分 派 股 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 1,128,796,574 股 ×0.098 元 )
÷1,133,039,174≈0.0976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66-0.0976)÷(1+0)≈7.56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 亿元(含)。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 亿元(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7.56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3,227,51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674%;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7.56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13,756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37%。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2024-06-05] (601968)宝钢包装: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98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2        -            2024/6/13      2024/6/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8 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133,039,174 股,扣除宝钢包装回购专用账户中 4,242,600 股,实际以 1,128,796,57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622,064.25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28,796,574 股×0.098 元)÷1,133,039,174≈0.0976 元/股。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976)÷(1+0)=(前收盘价格-0.0976)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2        -            2024/6/13      2024/6/1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的现金
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 A 股无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8 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 A 股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的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 10%的税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82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82 元。如 QFII 股东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82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每股人民币 0.098 元。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2024-06-05]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5 年 1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424.2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744%
 累计已回购金额              2125.6452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77 元/股~5.4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5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47.37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0.0418%,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格为5.40元/股,最低价格为5.3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55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5 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424.2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33,039,174股的比例为0.37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40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25.645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

[2024-05-18]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16:00 前
  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601968@baosteel.com)等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
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
了解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 二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曹清先生,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独立董事王文西先生,董事会秘书王逸凡女士,财务负责人王骏先生,以及公司部分经营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
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
五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等形式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逸凡、赵唯薇
    联系电话:021-56766307
    电子邮箱:ir601968@bao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2024-05-18] (601968)宝钢包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81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3,074,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比例(%)              68.48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清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69,673,854 99.5601 3,400,500  0.4399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6,606,305 99.5291  457,000  0.4709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772,953,054 99.9843  121,300  0.015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 2023 年度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董事会工作报  2,100            00
      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3 年度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监事会工作报  2,100            00
      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3 年度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报告的议案    2,100            00
 4      关于宝钢包装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2023年度董事、 2,100            00
      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执行情况
      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宝钢包装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2023 年度监事  2,100            00
      薪酬执行情况
      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宝钢包装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2023 年度财务  2,100            00
      决算报告的议
      案
 7      关于宝钢包装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2023 年度利润  2,100            00
      分配方案的议
      案
 8      关于宝钢包装  19,81 85.3511  3,400 14.6489      0  0.0000
      2024 年度财务  2,900          ,500
      预算的议案
 9      关于宝钢包装  22,75 98.0313  457,0  1.9687      0  0.0000
      2023 年度关联  6,400            00
      交易执行情况
      和 2024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10    关于宝钢包装  23,09 99.4774  121,3  0.5226      0  0.0000
      2023 年度内部  2,100            00
      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第

[2024-05-07]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29 日~2025 年 1 月 2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376.89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326%
 累计已回购金额              1,870.089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77 元/股~5.1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66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用于未来连续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及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4 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164.0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33,039,174 股的比例为 0.1448%,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10 元/股,最低价格为 5.0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87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4 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376.8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33,039,174股的比例为0.33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5.10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0.089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2024-04-27] (601968)宝钢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采用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1192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公司起草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专字
第 2401198 号)。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关于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薪酬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薪酬考核及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宝钢包装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保障公司利益,具有可行性。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宝钢包装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金雄先生、邱成智先生、杨一鋆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宝钢包装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
  十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宝钢包装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宝钢包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十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宝钢包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宝钢包装关于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章苏阳先生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十、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王文西先生、章苏阳先生回避表决。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凤委先生、章苏阳先生、王文西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宝钢包装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宝钢包装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024-04-27] (601968)宝钢包装: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
    每股净资产: 3.392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4%
    营业总收入: 77.60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19亿元

[2024-04-27] (601968)宝钢包装: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5元
    每股净资产: 3.4082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5%
    营业总收入: 19.82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586.39万元

[2024-04-27] (601968)宝钢包装: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1 号)核准公司向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发行 186,443,738 股股份、向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6 月更名为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峡金石”)发行 82,926,002 股股份、向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金石”)发行 25,914,40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相关资产包括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制罐”)、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包装”)、佛山宝钢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制罐”)及哈尔滨宝钢制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制罐”)各 47.51%的股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0491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根
据该《验资报告》,经审验认为:截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止,中国宝武、长峡金
石及安徽交控金石所持有的河北制罐 47.51%股权、武汉包装 47.51%股权、佛山制罐 47.51%股权及哈尔滨制罐 47.51%股权已在各公司注册地登记机关完成股权
变更工商登记。截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宝钢包装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
1,128,617,440 元,股份总数为 1,128,617,440 股。
  2021 年 3 月 3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 295,284,140 股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宝武与宝钢包装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武汉包装持有的在本次交易中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专利技术(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的业绩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
  中国宝武承诺业绩承诺资产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审计的收入分成
额不低于 403.65 万元、349.63 万元和 255.36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收入分成数”)。
如本次交易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能实施完毕,则中国宝武承诺
业绩承诺资产于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分成额不低于 349.63
万元、255.36 万元和 128.23 万元。上述业绩承诺资产的收入分成额=考虑贬值后的与业绩承诺资产相关的净收入×收入分成率。如武汉包装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实现的经审计的,业绩承诺资产的收入分成额(以下简称“实现收入分成数”)低于承诺收入分成数,则中国宝武应当首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内中国宝武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累积承诺收入分成数-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实现收入分成数)÷业绩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收入分成数总和×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本次交易中国宝武向宝钢包装出售的其持有武汉包装股权的比例-截至当年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补偿
的金额不冲回抵销。
  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二)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补偿期间届满后 3 个月内,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下简称“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
报告,在中国宝武履行业绩补偿期间业绩补偿承诺后计算其是否应当对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补偿。
  若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30%>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则中国宝武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减值测试补偿的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30%-中国宝武在业绩补偿期间内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公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中国宝武向公司支付的减值测试补偿和业绩承诺补偿合计补偿金额不应超过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通过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及其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内获得的公司送股、转增的股份数。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707 号)、《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300961 号)、《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武汉宝钢包装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1192 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至
              计算公式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累
                                                                      计
承诺收入分成        (1)        349.63        255.36        128.23        733.22
数
实现收入分成        (2)        376.05        328.85        113.30        818.20
数
实现率        (3)=(2)/(1)      107.56%      128.78%      88.36%      111.59%
  综上,武汉包装业绩承诺资产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累计收
入分成数超过了中国宝武的承诺收入分成数,累计实现率 111.59%。本次业绩承
诺已完成,中国宝武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四、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
告及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463 号),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宝钢包装持有的武汉包装业绩承诺资产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估值              1,248
宝钢包装持有的武汉包装业绩承诺资产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估值                1,035
增值额                                                                    213
  业绩承诺资产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估值高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评估价
值,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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